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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克苏怎么办理离婚 离婚手续过程

08-25     浏览量:164

一、办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、《婚姻登记条例》

二、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

(1)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;

(2)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;

(3)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
(4)双方自愿离婚。

三、离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

(1)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(户口簿婚姻状况栏为已婚)及首页、本人页的复印件;

(2)居民身份证(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以及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)及复印件;

(3)结婚证;

(4)离婚协议书,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及债权(务)处理协商一致的意见;

(5)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;

四、受理流程

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——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——填写《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》——声明人、监誓人签名——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——填写《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》——填写离婚证——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失效条章——当事人领证签名和按指纹——颁发离婚证

五、办结时限

(一)办事时限: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全部有效证件证明后,在30分钟内完成审核、发证工作;

(二)办事结果:对不予受理登记的,应当将不予受理登记的《决定书》书面通知当事人;

六、办公地点:阿克苏市塔北路7号(阿克苏市社区服务大楼六楼)

监督投诉电话:2137169 2122882 21515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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